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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規劃

本所最低畢業學分為 27 學分(不含論文指導一、二 6 學分,教育學分另計),課程規劃成四大部分:

一、必修課程:3 學分 歷史地理與史學研究方法(3 學分)。

二、大眾史學領域:共 12 學分

三、歷史地理學領域:共 6 學分

四、數位人文領域:6 學分

※為加強日文能力,碩一開設日文(一)、(二) 各 3 學分、碩二開設日文史學名著選 讀(一)、(二)各 2 學分,以上不列入本所最低畢業學分。